一粒玉米种子 如何获赔5000多万元? 最高法惩罚性赔偿支持!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粮食节约 人人有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消息,介绍法庭在过去一年来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工作成效及相关典型案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指出:“推动种业自主创新全面突破。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良种培育不易,侵权手段多样。人民法院通过提高判赔数额、加大惩罚力度等措施推进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
2025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宣判了一起案件,吸引了近30人旁听。这起案件中,一粒玉米种子获得了超过5000万元的赔偿。最高法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令金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NP01154”品种权的行为,并赔偿恒某公司经济损失5334.7万余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这是目前判赔额最高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最高法知产法庭审判长罗霞表示,法庭积极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威慑力,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坚决予以支持。
判决还要求金某公司在法院监督或恒某公司见证下,消灭侵权种子繁殖活性,并将判决及停止侵害要求通知相关主体,签署不侵权承诺书。如未按指定期间履行上述义务,需支付迟延履行金。判决后,金某公司主动联系恒某公司履行了各项侵权责任,并在相应期限内完成了停止侵权的各项要求。恒某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次胜诉不仅是公司的胜利,更是整个行业的胜利。
另一起案件涉及山楂新品种“金如意”。该研究所发现李某在朋友圈宣传“黄山楂”种苗的内容,经公证取证购买到被诉侵权种苗。检验报告显示,被诉侵权种苗与“金如意”为极近似或相同品种。一审法院支持其请求,判决李某赔偿15万元。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但最高法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足以认定被诉侵权种苗与“金如意”具有同一性的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故无需再行鉴定。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类案件对于品种权人的维权难点在于证明“我是我”。该案显著减轻了品种权人的举证负担,缩短了事实查明周期,在保障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提高了审判效率。法庭利用多种手段解决专业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有效减轻品种权人证明负担。2024年审结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品种权人胜诉率高达90%。
据统计,2019年1月至2024年12月,全国法院新收涉植物新品种权一审民事案件3100件,二审民事案件604件。2024年新收一审民事案件887件,新收二审民事案件164件,分别是法庭成立前2017-2018年年均收案的5.5倍和4.6倍。最高法知产法庭副庭长朱理介绍,法庭正在起草《人民法院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以进一步规范技术事实查明方式和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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